律师您好因为现在我们感情不和已经谈到了要离婚的事上,她是独生女,每次在她娘家可以住上10天半个月不回家的。您说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要是真走到那一步我该注意一些什么?谢谢!盼复。
更新时间:2006-07-05 12:11:26
问题描述:
我和我妻子是在2004年元月结的婚,我妻子是在1983年4月份出生的。因为我们当时恋爱没有谈多久就结婚了,所以到现在她跟我没有什么感情。结婚时房子是我单位的房改房也是我家装修的,但在当时她家陪嫁时她家拿了4万元。后来住了一年多后因为房子的种种原因不好,又把房子给卖了并在市郊又补了3万多元买了一套新房并于去年装修,在装修时她家又拿了1万元。这之间我们还买了一台车5万多元。所有的这些钱除了她家出的5万元之外都是我的钱。而我妻子的工作也是我家人帮她搞的。因为我家不是南昌的,只有我哥哥和我在南昌。但在卖房时我把所有的卖房资料都保存好了,包括和二手中介签的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