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里的这个公文违背宪法吗?公民不是有户口迁移的自由吗?
更新时间:2006-07-03 09:02:2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1999年毕业的国家中专毕业生,在读书以前是农业户口,考上中专后转为非农户口.1999年毕业后自谋职业(本来应该是包分配的,毕业是国家已经取消)在一家热电厂上班,户口遂迁至该厂集体户口.工作两年后我离开该厂另谋职业,户口一直寄存在那里至今.最近接到城镇要取消集体户口的通知,所以我想把我的户口以非农的方式迁回我父母所在的农村.但我父母所在的村是县里的控制区(所谓控制区,就是说近几年可能会开发土地),所以我所在的街道不准我迁入户口,他们的依据是县里的一纸公文,说非农户口不准迁入控制区.我无意改变户口的性质,只是想把户口放在我父母那里,省的再迁来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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