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更新时间:2006-07-02 21:33:5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区桥卜下任二组的一户居民,现在我们村已被政府规划为城市开发对象。在5月份里,政府有关部门已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测量与评估。但是我们觉得他们的做法有点欠妥,甚至让我们感到不满。不满的原因有:第一、 赔偿单价相差悬殊。比如说(1)在同年、同材料、同结构、每层高度一样的情况下,我们家房屋得到的赔偿单价比别人的屋房少,相差的价额少则50元/㎡,多则160元/㎡。第二、政府在末曾与村民协商好的情况下,,就建造过渡房准备给我们。就此我想问一下:在房屋、地基末得到赔偿,房地基、门面地基(政府曾经以承诺的)末成得到落实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拒绝搬迁至过渡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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