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可以主张什么权力?我该向牌出所请求调解吗,如果没有调解成功该怎么办?关于我住院间的医药费和我马上要去复查的费用这些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吗?这个事件中的责任关系如何?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29 11:07:21
问题描述:
我和同学一起溜冰,不小心和同学跌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当我们屁股离地准备起来时,后面有一男生撞了过来,他由于没有刹住从我身上翻了过去,把我压倒在地。我当时受伤后,那个男生带我去了医院,后来叫来了双方家长,同时也向警方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做了笔录。送去医院当天,医生说要住院,对方以责任不全是自家儿子的,不愿出钱,后来,我自己垫付钱住进病房,隔天对方家里拿出了500元后就没有出现过。住院一周后,我回家休养,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遵医嘱我应该去医院复查。打电话过去,对方的意思是此事和他们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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