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现在上诉,在诉求中能不能将过错方(出租方)作第三人.(2).承租方自已的损失和第三人要求赔偿13万元,在诉求中能不能直接要求过错方(出租方)赔偿两人的全部损失呢?(3).第三
更新时间:2006-06-24 12:44:03
问题描述:
热心的律师,您好!有一家公司将一间房屋出租给我的朋友,公司是出租方,我朋友是承租方。有人将出租方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全部过错责任是出租方,承租方没有过错责任。但是,承租方已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由于主合同无效,致使承租方与第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在第三人告承租方,法院判承租方赔偿第三人13万元的经济损失,以上几方的关系,有三个问题请教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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