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这样的判决,给判决书吗?
更新时间:2007-12-02 22:49:23
问题描述:
于2007年8月起诉,9月开庭,笔路:本庭做如下认定,原被告系自由恋爱,原被告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由于被告在婚姻过程中和网友接触较多,引起被告不满.被告应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但双方应互谅互让,互相理解,沟通,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应给被告改正机会,也应该给原,被告一次重新相处的机会.原告主张夫妻感情以彻底破裂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原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以彻底破裂,而且是第一次起诉,法庭建议你们从家庭的角度慎重考虑,重归与好
本庭调节和好后,案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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