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应如何维权,恳请指点.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26 15:35:55
问题描述:
我是泰安市东平县一重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家属,事故经过,我侄女乘坐和他刚定婚五天的对象驾驶的摩托车回家时,在路上与顺行的拉麦秸的拖拉机和对行的拉石子的农用三轮车三车相会时,发生事故,造成我侄女和她对象两条年轻的生命死亡,肇事后,三轮车和拖拉机不但不报警救人,而是驾车跑人,后有交警抓获,可东平县交警却只根据他们测量的现场,摩托车倒地的位置,(当时下着雨)草率的认定是骑摩托车的负主要责任,三轮车负次要责任,,事故事实不清,我们认为不公,也想到复议,可是当时我们处于悲痛中,耽误了复议,现复议期已过,我们死者家属非常遗憾,感到万分悲痛,精神受到巨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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