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县医院出具的受伤证明及医药费用清单,如通过法院,理论上可否胜诉,既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对方也声称被打,在家休息并请其女照顾(但实际无大碍)。据此,能否成为受伤挨打的依据?
更新时间:2006-06-21 18:41:52
问题描述:
家母在自家房基地院墙外整理护墙土时,邻居认为墙外空地区域及积土为其所有进行阻拦,二人扭打在一起,后被其他邻居拉开。母亲受伤,眼部青紫,对方无大碍。报警后110和村领导赶来,围观邻居无人出来作证,无法判定谁先动手,处理结果是让各自看病。起因,墙外空地处于村边,多年前为耕地。邻居家私自种树后一直对外宣称该区域归其所有(实际上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于今年4月在该区域离我家院墙很近的位置种树时,双方曾发生过纠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