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面部用铁棍打出的一个口子,鼻子骨折,身上多处轻伤请问,这个事情,怎样的判决结果最合适?我需要多少索赔才合理?谢谢!
更新时间:2006-06-14 10:05:02
问题描述:
大约20:00左右时间,我到我所暂住的地方附近一家饭店吃饭,后听见外面有很多人在骂人,声势浩大,因为我在这一带认识人很少,也不感兴趣这事所以就没有在意,等我吃完饭回去的时候,听见后面有个人说\"可能是他~~\"便不容分说的对我左右夹攻,我一个人招架不住十几个人的袭击便逃命似的跑进一家网吧,那些人随后跟了进去对我施行惨痛的殴打,不但赶走了网吧的客人,还把人家的墙,椅子等物品都打坏,然后对我进行人格上的侮蔑,先是让我跪下,然后让我磕头,我当时的精神委靡,神色恍惚,心灵上受到了难以磨灭的创伤和阴影,事发过后,我报了警,然后在那条街上,我找到了一个造事者,现已带回警局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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