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是否要找到当事人,现无法找到当事人,请问我司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6-13 20:58:47
问题描述:
2006年6月12日晚22:00左右,我司员工携带公款6262.5元离开公司,现已无法联系到本人。我司已到派出忾报案,但派出所称:“广州市公安机关规定,金额在两万元以下的经济案件公安机关不受理,要到法院去起诉当事人”。现我司已经联系到当事人父母,要求规劝其子将公款返回,但其父母称与其子关系一直不好,也管不了此事,让我司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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