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现在在单位拒绝给我办理房证的情况下,我只能打官司吗?并且胜算有多大,有那些对我不利的条件?希望律师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在下感激不尽。
更新时间:2006-07-22 16:05:5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房产方面的纠纷想咨询,我在2000年时单位集资向一个房地产公司购买一个整楼,分给职工做为福利分给职工,当时每位职工自己拿5万元,单位出4万元,单位和职工都签好协议,房子也分给职工,但没有给房证,好象是还欠房地产公司款,因此房产公司没给办证,就这样房证一直拖下来。后来,我在2002年要求辞职,就同领导要房证,领导同意我辞职,但说房证没办好,要大家统一办,等办好了就给我,我当时就同意了。房子我也一直住着。但就在2005年年底的时候,我出差回来,邻居告诉我房证都办了,并且都发到个人手里,去单位问,说就没给我办,还说想收回房子。现在这事一直拖着,我去房产交易所打听,发现房子的所有权还是房产公司,事情拖下去很不妙。因此想问张律师,怎样要回房证,如果起诉我的胜算多大。下面是我同单位签的协议大概:甲:单为 乙:职工为解决部分职工住房困难,乙方出资五万甲方五万购****楼,经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为乙办理个人房证,房屋交易的一切费用(交易费、契花税等)由甲方负责,乙方的房证由甲方同意保管二、乙方分得的住房只允许个人居住,不得出租,不得将住房移做父母亲戚朋友居住,从分房日起三个月内必须搬进新居,否则视为放弃房权,公司将房屋收回,退还5万购房款,三、乙方分得住房不允许自由出售,需出售由公司收回,退还五万元房款,分给无房居住的职工。四、房权归乙方所有后,因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修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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