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机构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提出上诉,并不清楚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
更新时间:2025-07-29 22:04:59
问题描述:
徐律师,您好!我弟自20某某3年起受雇于某公司,从事木匠工作。双方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公司持续为他代扣代缴社保费用(要求全部费用由我弟承担)。202某某年4月,因公司长期欠薪,我弟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机构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弟遂向
上海市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某某月30日法院判决他胜诉,帮其追讨2020年报酬66,062.56元及利息,驳回公司全部反诉。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9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法院判决书提到双方是承揽关系,但由于我弟作为进城农民工,初中辍学,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并不清楚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反正都是出卖自己劳动,但在公司工作前提是能帮他交社保,该公司确实与申请人签订真实劳动合同,并代扣代缴社保费用(自20某某3年起85个月),所有的社保费用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均由我弟承担。
然而,2025年6月我弟无意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时,发现20某某3年起85个月的缴费记录缺失,经7月向社保中心了解,由该公司以法院判决书申请撤销,并且将近某某某某万多返回到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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