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并取回我的损失?2、可以定义为诈骗吗?
更新时间:2006-06-08 17:32:16
问题描述:
2005年3月我与徐生在海南偶然相识,他利用我的善良,对人的真诚,以及对他的信任,先后从我这边拿走近30万元,我只有给他汇款的凭证,以及真相出来以后的短信,没有借条,但短信中有提到他骗我的钱等相关内容。 他是在陕西的,并且后来清楚他曾因诈骗被抓,认识我的期间或直到现在还是不可以离开陕西的,但实际他不仅离开陕西,并骗我的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