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初注册是10万元,每人5万,他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成立后我们变各自拿回了注册资金,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光投入就接近5万,我的想法是,以后也不想继续和他一起经营了,我想把公司过给他,要求他赔偿我4万
更新时间:2006-06-04 08:45:18
问题描述:
我与朋友合伙经营公司近一年,经济效益不是很好,近来他在另外一个地方准备自己单干,用的是我们共同注册的公司名头,这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不知道他的做法是否合法,我通过法律途径要怎么解决,如果我要求其赔偿是否可行,望您能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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