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们以原先的45万资产,和我的折价后的30万资金共同设立股分有限公司,但他们拥有50%的股分,而我只占有20%我现在才了解清楚,当时他们都是欺骗我的,我以前也是办公司的,在中国没有明确的股东
更新时间:2005-12-19 08:22:45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经朋友介绍,觉得合资办学是一个不错的项目,就与当地的一家私立学校签定了一分股东协议,原学校有45万的资产(以后我才发现,在先他们并没有拿出实际的,而是虚假的资本).而我拿我在城郊的一处土地和约1000多平米的房产折价后,融入38万作为学校的新股东加入了,但在后来却发现这里面有问题,现在我想了解这方面的问题,还请宋律师给我想想办法!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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