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帮我出出主意。
更新时间:2006-06-01 12:52:00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回复,在5月底家里人又还了将所欠款项的5%,至此加上公司未注销前给的30%共支付欠款单位总货款的75%,目前尚欠25%。今天,公司的律师又到了我家给了一个通知书,说我们家人合伙侵占国有资金,并说我够成贪污罪,要求所还款项除本金外,还要求给其诉讼费和办案费用,如不按期给的话还要承担利息等费用。看来是个无底洞了,我很无奈很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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