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可以以我的名义起诉施工单位或者施工指挥者,以挽回我的损失?我如何起诉他们?我能否胜诉?谢谢!
更新时间:2009-02-17 16:09:11
问题描述:
我是通讯光缆巡线员,5月27日星期六,我休息。另一单位员工在他单位机械室外十米远,我单位的光缆经路上施工打地线。我们的光缆埋深标准(1.6-1.7米),标志清晰(标桩30左右米一个),他们在两个标桩之间一处打了五个1.6米的铁管,导致我单位光缆中断.施工单位和我单位事先即没签施工协议,也没通知我.因为我是包线员,我单位规定光缆中断,包线员要受到下岗或罚款等处理.下岗只开350元生活费.我单位已向施工单位索赔3万元.他们的机械室是2005年迁到现在位置的.我单位光缆1996年就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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