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后,2023年8月29日原告找到了被告并催讨欠款,截止到2024年6月原告一直在向被告催讨欠
更新时间:2025-06-30 14:16:57
问题描述:
2012年12月向我借款人民币25000元打彩票,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期限为2014年正月15日前还清。原告于当日通过现金交付向被告交付了全部借款。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自从2015年联系不上被告,2023年8月29日原告找到了被告并催讨欠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并与2024年6月将我微信拉黑。
1. 证据一:借条,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关系及借款金额。证据来源:原告持有。
2. 证据二:截止到2024年6月原告一直在向被告催讨欠款,有微信截图、录屏和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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