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学校这样做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07-07-06 21:34:2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在职教师工作四年了,今年27岁在4月15日结婚时请婚假可单位要求我在放假期间完婚,我也说了自己的困难是在无法把婚期定在假期,并且我和我的爱人相距980公里结婚休息返回学校后给我按事假处理并且,扣发我半个月工资还有考核分以及第13个月的工资,我一公用了16.5天。回来后由于两地分居想调动工作可必须考试,为此招校领导请假他不批我去考试来回用了5天,回来后学校停止了我得工作,并且从5月份开始每月只发给我280元的生活费还要按旷工处理将那五天的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每天100元罚款。领导明确告诉我即使调令来了他也不会签字就把我挂着还说分居又不是学校造成的谁让我要找那么远的!!!请问律师学校这样做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我是从4月13号一直到29号上午。其中(15号.16号.22号.23号双休日)实际请假只用了1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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