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实在无法这样生活下去了,请问我们属于事实婚姻吗?什么是事实婚姻呢?我算第三者吗?我如果离开他两个孩子能得到法律上的帮助吗?
更新时间:2011-11-11 16:19:05
问题描述:
2001年开始我和现在的老公开始同居并怀有身孕,老公于2002年三月回攸县老家与另一女子结婚,而我因为孩子的问题没有离开他,2002年八月生下女儿,老公虽然与另一女子结婚但依然在我身边,没有回家.我们正常生活到2004年四月又生下儿子.现在女儿五岁了要上学没有户口,儿子也要上学了.老公这样脚踩两条船,我为了两个孩子没有任何办法,一天天混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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