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几个离婚的问题,谢谢
更新时间:2007-10-30 15:50:52
问题描述:
1.答辩状是不是一定要在15日内送回法院,可不可以在上法庭时交或者读?
2.离婚起诉状上原告少写了我们的财产,有的没写,有的把价格写少了,我该怎么办?
3.我们结婚只有一年,婚后我们有一笔存款,是以他的名字存的,但后来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取出来了,后来被我发现他说借朋友了,我也没看到借条。这笔存款是2006年10月31日存的,过了没几天他就取出来了。请问该怎么办,如果法院去查还能查到吗?
4.我老公向法院上诉离婚了,法院的人说可以把我的嫁妆给我老公让他给我这些嫁妆的钱好了,只是会要折旧。请问有没有这样一条法律的,还有我们结婚才一年,而且我在半年前已经和他分居了,都是他在使用。请问折旧是怎样算的?
5.我们2006-9-30登记结婚,婚前男方付了首付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我们共同每月还贷2100,2007-5-1开始分居,现男方上诉离婚。请问共同还贷部份还能要回来吗?分居开始的贷款部分怎么算的?是第几条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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