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3年工伤法不能评定为工伤,经单位找人帮忙现已确定为工伤,我想问:既已确定为工伤,我是不是可以向单位(我上班的单位)提出赔偿,伤残等级为三级,如能赔偿,可以有多少好赔。如果提出赔偿,单
更新时间:2006-05-21 10:22:15
问题描述:
当事人骑电动自行车上班,当时一辆黑色桑塔纳小轿车从身后撞到我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速度一时变快,失去控制飞到对方行使而来的大客车。造成大腿粉碎性骨折。小车的牌照未看到。现事故认定为我方为主要责任,大客车为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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