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现在想把责任往我和同事身上推,我们明知有理但不知道该依据哪条法律法规.请尊敬的阁下抽出宝贵的时间为我们解答.
更新时间:2006-05-25 00:04:40
问题描述:
我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在宜宾某水利工地开挖机.挖机是由4个私人合伙的南充人,每月拿固定工资.老板与工地签定的大概合同是:每月做够28天,剩下3天保养机械.有一个月机械坏了,原定的3天不够用,占用了每月28的的时间,占用一天扣除一天的出租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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