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要求原公司提供6000元违约金的计算凭证?我是否可以向潮州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胜诉的几率大吗?怎样申请仲裁?需要做那些准备?谢谢!
更新时间:2006-05-12 12:52:06
问题描述:
2002年我与潮州某公司签定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年后按正常程序辞职,即提前30天书面提交辞职信并获批准.离开公司时并未将户口档案调走.今年四月份我要求调户口档案时公司却说要交6000元违约金才能调.而原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并没规定具体的违约金,而是符合劳动法,规定了赔偿招聘费,津贴福利,损失等,可这些赔偿远远没有6000元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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