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可不可以认为我与刘玲的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公证员的说法可信吗?因为我看到他那关于我们这种情况的公证都是这样的,他们印制的统一文本.2.退一步讲如果我无法撤消公证,怎样做可以降低我的风险?
更新时间:2006-05-10 19:42:3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首先感谢你回答昨天的问题!根据你的回复,今天上午我到了公证处想撤消公证.问题是公证书及房证和土地使用证已经被李霞拿走了,公证员说你要撤消可以,但是得拿来房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我无法找到李霞.公证员说:你得到了房款,你还问她卖给谁过户给谁干啥?目前我们这儿都是这样办理的.我也看到他那儿的资料都是这样的.他还说:正因为你与刘玲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付清款项公证或过户,你收了她的款同时办了公证就说明你委托的受托人是刘玲找的,你们的合同已经履约完,不存在多大的风险.我想公证员说的是不是也有道理?毕竟我想他们也是设在司法局里的,应该不会做违法的事情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