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一个亲生的妹妹,和爷爷。在法律上继母带过来的孩子和我们是否都有继承权?即使他没有改姓我们家的姓?如果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打官司,我们是否也可以继承一部分遗产,爷爷和我的5位姑姑是否也有继承权?继母
更新时间:2006-05-11 12:04:51
问题描述:
我母亲于1988年去世,两年后我父亲再婚,女方带来一个7岁大的男孩,她们和我父亲共同生活至今,我父亲于4月29日去世,留有一部分现金和一套房子。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父亲去世时58岁,继母今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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