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由于,我们都是下岗职工,经济比较困难,不知是否可以麻烦你能为我们做《风险代理》?还请你能多多的帮助为盼!衷心感谢!
更新时间:2006-05-06 15:44:3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是山东省烟台市的一位普通市民, 我做为五十多名职工的代表,在2001年的3月份请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的一位律师帮我们代理了一个官司, 他到烟台来和我签定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约定:每人代理费三千元,先付一千五百元,直到本案终结。由于,我们要给每个交钱的职工开具发票,(其中发票开了一千元,剩余的五百元开具的是收款收据,理由是差旅费用)他说以后如果差旅费用不完,给我们补开正规的发票,所以,他就把三本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国家律师专用的正规发票留给了我们,他分三次从我这里把六万九千五百元现金拿走,并用信笺给我打了收条(上面有公章和他的签字)。 本来我是想打算跟着他监督案件的进展状况,可是,由于我们的经济条件的不允许,加上他信誓旦旦的保证我们一定能打赢官司,所以,我们就采取了我给他挂电话的方式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从2001年的3月到2005年2月我一直给他挂电话催他立案,他也一直用一些客观理由和案件的难度性和复杂性来搪塞我,我为了不让职工的钱白白的丢掉又不敢说不用他做了,所以,我只能听他的摆布,一直到现在都没能立案,我和他电话联系时,他一直说在帮我们办理,可是,在2005年2月的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关机,直到2005年3月在挂电话找不到他的情况下和他当地的司法局联系上以后,才知道了真实情况,他大约在2003年的时候开始没有注册律师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也已经撤消,我很吃惊,这才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无奈下,我于2005年8月自费到了宝泉岭找到了他本人,他也答应在10月份以前把钱退给我们,到了10月份在他没有兑现承诺的情况下,我再次自费来到了宝泉岭, 可是,他本人已不在当地了,(据说他在伊春,具体地址不详),12月份我又到了宝泉岭找到了当地的司法局长,郝局长让我先回家等着,他们帮我找到他后再和我联系,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消息。 尊敬的高律师,令我困惑的是,他们的律师事务所撤消的时候为什么发票不收回去呢?(我手里还有这个律师事务所的三本空白发票)难道他们当地的税务机关不用查帐的吗?如果找不到他本人我们交的近七万元的律师费是不是就凭空消失了呢?我们该怎么办呢?恳请尊敬的高律师能帮我们这些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主持公道,给予回复,向尊敬的高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致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