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法律知道的太少,但我知道公安不该将A“拘留”时间达如此之久,是何理由?请郑律师给予指点和帮助,并且我们也想请一个律师帮忙,希望您给予帮助!谢谢!谢谢!
更新时间:2004-05-09 00:33:50
问题描述:
我的爸爸(A)和我的姑父(B)是在瑞昌做小生意的,遇一对手(C),因市场竞争,伤了人。起因是C先用语言吓唬B,A知道后,很生气。要为B出气。因此A和B将C打伤,致使C住院达1个月之久。事发后,公安也曾调查A和B,但他们都未承认。现在2004年3月份左右,C方称受伤严重,造成一级脑震荡(是否属实,暂不完全确定)。公安又将A和B抓去,这次他们是一切坦白。且B还将C的所有医疗费用偿还清了,B不久被释放。但A(我的爸爸)自从被抓直到现在已2个月仍未见出来,并不许任何人探望。说是已经被关进了监守所。C放还说这次定要将A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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