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们以前的协议有效吗?他们打官司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既然门面房是他们离婚后我母亲买的,是不是只属于我母亲所有?如果我父亲告我母亲,他是否会胜诉?怎么样才对我母亲有利?
更新时间:2006-05-04 21:22:02
问题描述:
我的父母在1997年离婚,双方签有财产分割协议,两套住房双方各一套,我跟母亲住。后因家人劝说他们又重新生活在一起,但并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后来,他们把两套住房卖掉,买了一套亲戚的住房和门面房。现在他们又要分开,但是却因为财产问题产生分岐,因为门面房是我母亲借了一部分钱买的,房产证也是我母亲的名字,我父亲从来不曾关心过门面房的所有事务,一直都是我母亲操心所有租凭和还账的事宜。现在我父亲已经将我母亲从现在的住房中赶出,却还想要分得门面房的一半。我认为我父亲不该得到这一半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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