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否构成了欺诈?我该怎样整理依据与其辩驳,我该怎样索取赔偿?!1.如果购房前我知道真实情况,我肯定不会花同样的价钱来买这房子。对方也说,因为之前已经根我交待过,房
更新时间:2006-04-30 13:46:51
问题描述:
2005年6月,一位与同事相识的某售房部经理介绍我购买了他们所售楼盘的一个单位。当时,该经理交待:该单位是开发商送给他们的一位吴姓工程师的,只住了三、四个月,后来那工程师看上了另外一个单位,才没要这房子。后来,在签合同前,该经理又说:这房子已写了吴姓工程师的名字,但签合同还是跟他们开发商签,到时他们会帮那工程师把钱抵到他看上的另一房子上面。当时,售房部里面的人还一再强调,该单位只住了三、四个月! 因为是熟人介绍,觉得可信,而且那经理还说有人争着要买那单位,我也就很快的出手买下来了。 到了2006年4月25日,因水表出现问题,我到自来水公司查看水费清单的时候才发现,这单位安装水表的时间是2001年4月,开户人就是那经理所说的吴XX,并且一直到2005年4月(我购买前的两个月)还一直有着正常的用水量(每月1-15吨不等)。也就是说,从2001年4月到2005年4月,我所购买的这个单位一直都有人居住!!!我狂晕啊!!! 我再到派出所查找吴XX的信息,发现:吴XX原本只是下面一个县里的人,后来到市区工作,并于2001年8月用我的现在购买的房子的地址办了身份证。也就是说,这个吴XX肯定就在2001年就买下了这房子,并一直住到了2005年4月!!! 我马上找到那售房部经理,可他表示:吴XX其实不是他们单位的工程师,只是他同事的朋友,已经出国了,但据他所知吴XX居住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年,也没想到怎么会有用水记录;这房子原来就交易过了(因为曾跟我说过房子写了其他人的名字),但他也不知道已经交易了这么长时间,也忘了告诉我(他强调是“忘了”,不是“隐瞒”);至于没把真实情况(不是送给什么工程师,是吴XX买的)告诉我,是因为怕我问起来麻烦。 这经理一再强调:1.吴XX只住了半年;2.是真的忘了把交易时间告诉我,不是欺骗;3.没把情况(是吴XX买的)告诉我,是怕我问起来麻烦;4.与我的这起买卖是代售,跟公司无关5.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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