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起诉这间违章建筑,法院是否受理?2.法院是否执行强制拆除?3.是否可以请您作代理律师?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更新时间:2006-04-27 09:37:05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对方姓葛,住155号(是交房租的单层平房),我是私房,与其对门。 对方趁我在外打工不在家我在郊区打工,一星期回来一次,在弄堂公共通道违章搭建房屋作卫生间。我多次与之交涉,要求拆除无效。就反映到居委2001.12.22,要求居委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因我要去上班,又是一星期回来一次。之后,居委又跑了二回2001.12.28,2002.1.10,回复要我找街道市政科。我去了,工作人员说找城管部门,再到城管部门,内勤说王**不在,要我**天来。我只好再请假,第二天2002.1.11,城管部门有三个人,一个做记录,王**说要现场看过再说。2002.1.21再到城管部门,王**说:“我做恶人,拆掉后,你去做好人,又同意别人搭”,我说不会。第三次去时,王**问我:“工程费谁出?”,我说:“违章的人不出,要我投诉方出?”王**就说**天吧。2002.2.11除夕,我按习俗回家烧纸2001.12.22后,我就不愿回家住,对方找到我,要我不要再投诉了,他认识王**,否则要我好看。我说你自己不拆,后果自负。我想再找王**也没有用,只好暗暗咒骂:狗娘养的,只拿钱不办事。之后我找区信访办02.2月底,说归大桥街道物业管理管。02.3.4找到大桥物业管理,要我去平凉路房管所。到了平凉路房管所,是姓杨的接待,说要转交给杨**亮管理员处理。我每个星期一都要请假去一次平凉路房管所,就是碰不到杨**亮,房管所其它人总是说出去了、有事了。两个月的时间让我白跑,狗娘养的,有意躲着我。5.1后我要到外地工作,11月回沪打工,天天上班下班,也无法找地方投诉。03.2.18日,对方夫妻俩合谋挑衅后第一次殴打了我因有事没有报案,03.6.21对方和其堂兄弟合谋挑衅后第二次闯进我家殴打了我报过案,养伤期间,03.6.25再次找到大桥物业管理,姓朱的说去找杨**亮,我说找过十七八回都没有碰上鬼影,请你大电话让他过来,要当面说清楚。朱某打完电话,说杨**亮在那里等你,你去好了。到了房管所,我说找你杨**亮十七八回了,它装糊问什么事,我说还有一个姓杨的没转交给你?那姓杨的说我早就转交给它了!旁边一个女的说这人是来过好多回了。杨**亮回复说,这事不是我们物业公司管的,我问那谁管,它说不晓得。这样的党员,畜生都不如。我能怎么办?有理无处说。 2004.3.9对方趁物业维修房屋物顶之际,自购材料,将平房升高,我要求施工人员停下不听,就上去用手扒刚砌好的墙,施工人员才停下,居委的人要我下来再说,我下来后就说我到物业公司去。还是那姓猪的,说马上就去查看。我又提出违章搭建的事,姓猪的还是要我找杨**亮,我说:“杨**亮说不属物业管”,姓猪的说我再去问问。2004.3.11再到物业公司,姓猪的和另一个人说,已要求对方一起整改。当晚我回家看到我家的门窗被砸,随即报警。对方的同伙边骂边围住我,对方的老婆兜了一脸盆水,迎面泼到我的脸上,这时我还在和110说话,那泼妇又兜了一脸盆水,浇在我头上。............。之后因家里无法正常居住,就在外四处飘泊。 2005.12.17我带着榔头砸了对方的违章屋顶,2006.3.30再次砸了对方的违章屋顶。民警处理时,要我先不要砸,由民警联系物业后,让我白跑三回,说不归物业管了,又划归城管部门了。再找城管部门,姓倪的说,我们只能单独拆一家正在建的违章搭建,已建好的我们不能单独拆一家。这件事属我们管,但我们没办法管,你应该到法院要求法院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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