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要离婚,咨询一下,谢谢做答!
更新时间:2007-10-07 20:36:21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打算协议离婚,丈夫属过失方(举1例,他致使我们唯一的孩子死亡),已口头协商由丈夫赔付我一笔精神补偿费。可他没能力一次付清或首付一定数额赔款,初步协商每月支付方式(在他能力范围内,这样约30年才能付清)。
我向咨询:
1.这种法式合理合法吗?有何不妥之处,需预先防范什么问题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写如此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怎样写才能不留隐患。
2.一旦协议签订,有2名见证人(是丈夫的生意合伙人),是否就具备法律效应。若丈夫中途变卦,想反悔他或我能得到法律援助吗?
3.若离婚后,丈夫拒不履行,我怎样才能得到赔款?
4.由于还款期较长,若中途丈夫(或我)一方死亡,我有权向丈夫的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等)要求继续赔付(或我指定的某位亲属可以要求继续赔付)吗?
5.若因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存款利息上调等因素造成我实际利益受损,我该怎么防范?
6.怎样防范丈夫开空头支票,以达到离婚为目的?对此有无惩罚措施?
还有许多疑问,一团乱麻,希望各位好心,诚实的朋友能帮助我,给予好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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