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文字属于虚假广告吗?商品和服务属于同一概念吗?工商局的这一定论正确吗?
更新时间:2006-04-21 05:45:15
问题描述:
我经营着一家刮痧服务的门市部,手法是我自己创造的,因此,在店内的说明中,有表示此手法为我独家首创的说明文字,而且,有我这套刮痧手法功效的说明文字,文字当中表明可以改善一些疾病的症状。工商局商广科的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声称我的这些说明性文字属于虚假广告。另外,顾客在接受完服务,对服务满意的情况下,我们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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