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辞职是否可要求公司为我补交养老金,或向公司提出补偿。(我听说,为公司做满一年就有N%的补偿,四年就有4*N%的补偿,是否有此一说)
更新时间:2006-04-20 10:44:4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滨江高教园区后勤服务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于2002年2月底进入这个单位,四年来,公司一直没有为我们交纳养老保险。此单位原属浙工大后勤,现于2005年7月给省教育发展中心收回。仍旧未交三金。我现在工资还只有1100+饭贴100。在此单位即没钱途也没前途,决定辞职,另谋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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