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更新时间:2006-04-20 20:45:41
问题描述:
2006年1月16日,**学校的校长陈**承办国际青少年艺术节全国总决赛浙江赛区在丽水举行,我八岁的儿子参加了并获得金奖,在2月7日去广西桂林总决赛,在桂林时陈校长说我儿子得了特等奖,奖杯由陈带回,因此次比赛水分多,所以我都没去问,花了钱当作去桂林旅游一次,可我儿子却经常问,因他觉这是一种荣誉,我想我花了那么多钱,再我儿子是得奖的,应该拿来奖杯,可我打电话给陈时,他说因和丽水经办人经济上还没算清,所以扣奖杯,要我们参赛的人促使丽水经办人和他算账,对我们来说钱已花,但不能给小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创伤,我不知如何处理这件事所以求助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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