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04-07-25 04:13:01
问题描述:
大家好
我是于2003年4月毕业,与温州某家鞋厂签下的合同,由厂方要求,我来厂在迪拜的分点做相关的翻译工作。合同期限为三年。我于同年10.6日来迪工作,现在仍在迪。我的工资是1500一个月。
我在这里叔叔阿姨对我挺好的。但由于在这里感觉孤单并且感觉效益不好,在这里待下去浪费时间并失去在国内做其它工作的机会,我想解除 合同。首先我想知道这个合同是否符合标准,如基不符合,我可否自行解除。
由于对于这一概念模糊,我想咨询有关人士,看我是否能避开违约这一说,自行解除合同,回国。
谢谢,请大家发表相关看法,及有关问题,如有需要我可以上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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