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这样简单的案件,法庭从立案到开庭时间就很长了,从开庭到判决需要多长的时间呢?法律上有这方面的规定吗?还有最后要是造成我的收成损失,谁应该负赔偿责任呢?我曾因为担心农时的问题,电话要求法庭快速
更新时间:2006-04-21 18:05:03
问题描述:
2000年村里分给我水田5.4亩,当时村里采取户与户之间插户的方式分地,我的土地就和本村赵某的土地分在一起,在之前,这一地段是村里承包给赵某的,2000年村里收回,分给各农户,分地时水田工程早已经修完,没有任何工程费。(有村里证明)。当时分完地,我就把地承包给赵某了,土地与他家的连在一起,也没有量出。直到2005年秋季,合同到期,我要要回土地经营权的时候,赵某以索要工程费为名不给我。我已经在2006年2月中旬在镇法庭立案了,直到4月6日,法庭才开庭审理,现已经过去一周多的时间,法庭还迟迟不给判决。马上就要种植水稻了,因为法庭不给判决,我无法耕种,如果再迟,就要耽误农时,影响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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