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重组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进场,破产管理人以我为高管不予认定欠付的工资债权。但其他
更新时间:2024-08-24 23:57:35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23年3月1日离职,离职时公司还欠我2019年到2022年期间绩效工资(实为约定工资里扣出的,约4.2万元)和22年到23年期间部分工资。正常工资部分已于2024年5月分批次结完,2024年7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重组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进场,现在在职工债权的认定上,破产管理人以我为高管不予认定欠付的工资债权。但其他同为高管的却认定了2019年到2021年期间的绩效工资。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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