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第一次上诉法院会判离吗?孩子判归哪方的可能比较大?我可以告他虐待(家庭暴力)和遗弃(未支付生活费)吗?整个离婚上诉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14 21:50:34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因其母亲的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去年更是在三个月内发生了两次家庭暴力事件。在这三年零四个月的婚姻生活中我们陆陆续续有10个月是分居的(为抚养女儿我住在自己父母家,直至断奶),并且其中有几个月未支付任何生活费。现在感情日益淡薄,有一女儿,20个月不到,从出生起至今均由我父母在他们自己家里照顾。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男方有婚前房产一处,收入为女方的一倍,女方无自己房产。现在双方都有离婚和抚养女儿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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