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问题是:1、劳动保障局是否有权干预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的期限?2、现在的企业还要区分集体工和临时工吗?因为我们公司无论什么身份所享受的福利待遇是一样的。3、劳动保障局的职能是什么?
更新时间:2006-04-13 10:46: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工作的是一家企业,今年公司提出和职工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保障局答复是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有集体工才可以签两年合同,如果是管理人员要本人提出申请才可以签两年合同,而临时工只可以签一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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