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方案能单方面制订并且不能更改吗?2、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宪法》等法律?3、政府能对我的房子采取强制拆迁吗?4、该评估报告是否有效?5、我下一步如何走才好?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6-04-11 14:59:00
问题描述:
县政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给万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西湖商业广场(商品房)。而后,万新公司单方面出台一份《拆迁补偿方案》,按房屋建筑结构和折旧率以400-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对居民进行补偿(听说该方案通过县政府研究)。虽然县政府、镇政府、社区等多次来协商,但因为开发商坚持依据其方案进行补偿而告失败。万新公司单方面指定一家评估公司对我的房子进行评估。现在,县建设局已经裁决下来,按照评估结果对我的房子进行补偿,并要求我15日之内腾房,否则将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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