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沟通,并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是否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4-06-19 16:47:50
问题描述:
公司非法调岗不告知薪资,之前已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沟通,在我明确告诉他不能确定岗位薪资之前我拒绝调岗,同时拒绝新岗位的工作。但是签的劳动合同里面有一条“甲方因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或因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相应的薪酬福利,乙方对岗位调整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书面提出,但在甲方做出新的调整之前应当服从岗位工作调整,并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如不到岗或不接受工作任务,视为旷工处理”——那么我实际发生拒绝接受任务之后,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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