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能要求重新核实帐目吗?如果不能核实帐目,此笔欠款应该由谁来承担?我现在和起诉我的单位有债权关系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已经从一个下岗职工走向了自我创业的道路,我不想让这些事情影响到我的事业
更新时间:2006-04-07 21:14:19
问题描述:
我在1996年至2000年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2000年单位改制全部职工“买断工龄”重新组合,在办理结算手续的时候发现,我经手的与上级单位的业务往来中帐目负差12000元。我申请重新核对帐目,由于单位后期财务手续混乱,也没有结果,单位在给我支付“买断工龄”费的时候从中扣除了4000元,由于我当时要去外地继续上学,就将此事放下了。后来我一直在外地。原来的单位在以后的清算中,把我的这笔帐转给了当时和我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上级单位,现在此单位在法院起诉要我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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