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由于身体原因,为公务员并于2014年办理了正规离职手续辞去公务员,朋友1995年参加工作?
更新时间:2024-06-08 08:17:57
问题描述:
朋友1995年参加工作,为公务员并于2014年办理了正规离职手续辞去公务员。
2008年由于身体原因,在体制内请病假,为了生计在
北京兼职打工,所在公司遵守劳动法为其办理了社保。北京社保从2008年一月份至今。
现北京社保通知其视同缴纳社保年限算至2014年,2008年到2014年六年期间让其退回社保。
问题:1退回社保后朋友在北京缴费年限低于15年是否能在北京领取社保?
2社保所有无权限要求朋友退回社保,社保是依法缴纳,为什么让朋友退回。
3既然视同缴纳社保年限算到2008年,基本等于认同朋友2008年公务员身份终结。为什么不能认同朋友缴纳社保的职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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