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要公证的资料是在我的户口所在地还是事件发生地公证呢?2.公证后交海协会,是交我户口所在地的海协会还是事件发生地的海协会?3.是否每个市都有海协会,还是只有省有海协会.(因为我有查询过114,查号
更新时间:2006-04-06 16:16:17
问题描述:
2004年11月18日我老公跟平常一样早早的就上班去了,可是到上午9点多钟的时候,我老公从公司打来电话说:他中午可能会回家一趟拿证件去香港,到中午13点的时候我老公回家了,但他并不是第一时间去拿证件,而是去消毒酒精消毒,因为他右肩下方有刮伤,擦完药后拿了证件就急急忙忙出去了,到晚上21点多钟才从香港回家,回家吃完饭后因以前的同事过来深圳,就去卡拉OK唱歌,我们大概23:00去的,23:30就回来了,可是回到家睡下没多久,也就凌晨1多钟的时候,我老公就全身冒冷汗,四肢发抖,小便失禁,头脑不清,呼吸困难,没多久就去逝了,其中过程很短.后经法医解剖得出结论是:头部与钝性物体作用导致死亡,可是怎样导致他与钝性物体作用的我们也没有办法知道,公安部门只出具是意外,但我们家属要求调查,可是公安部门说不具被调查事实,所以也只有作罢,因我老公是台湾人,在公司时又买有保险和股票,作为继承人的我,现在台湾劳保公司要我出具我和我老公的亲属关系等公证资料,然后交大陆的海协会才可拿到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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