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计100万元,该公司的破产财产是多少?丙银行能得到清偿的债权额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4-05-27 15:29:23
问题描述:
2020年8月,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之后又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并查明:该公司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为300万元,对外投资为100万元,同时,持有的一项专利权经评估后确认价值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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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在破产宣告之前,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计100万元,拖欠税款10万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共为30万元。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1个月,该公司将一项价值20万元的专利无偿转让给A公司。
共有4名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了债权,甲的债权额为250万元;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丙为银行,申报的债权额为300万;丁的债权额为50万元。思考:(1) 该公司的破产财产是多少?(2)该公司的破产财产应按何种顺序清偿?(3)丙银行能得到清偿的债权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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