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五间房所有权属于谁?我有权收回吗?以什磨理由起诉呢?盼答复.
更新时间:2006-04-15 10:36:52
问题描述:
我家在农村,有子三个,三子尚年幼时,长.次子和我盖房十七间.两子成家时各住房五间,三子成家时同样占居余下七间中的五间<此房宅基地证仍在我名下>.随年事渐高,与三个儿子订立赡养协议,讲明由三个儿子负担赡养费,且轮流护理,并分别住在各家东屋两间.但三子拒不履行,且与妻离婚双双离家别住,但仍占两间房存放物品.我想将此房收回,却遭其多次毒打,言称此五间房系其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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