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国土局也和每一购房户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开不交房给我们,现在法院指定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管
更新时间:2024-05-23 14:35:35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贵州省
贵阳市的,我现在遇到一个麻烦事,我把钱借给张三,张三又把钱借给房开,后来房开无法归还张三的借款,张三也就无法归还我们的借款,因此形成
三角债,后来经过张三协调,房开签了一套房屋给我以清偿三角债,抵债金额是43万,这个楼盘一直烂屋很多年,这好像又是当地一个最大的经济适用房楼盘,购房的人们不停地到处上访,形成了一个不稳定因素,后来听张三说政府接管了这个楼盘,这个楼盘也由经济适用房变成了商品房,后来张三说这个房子要涨价(原来是按3500元每平方米签的抵债协议),要变成5030元一个平方,为此,我们向房开商补交了涨价后的购房款有20多万(包括土地出让金),贵阳市国土局也和每一购房户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且我们的房屋还经贵阳市住建局办理了备案登记(现在每一户购房户手上都持有备案登记表),现在房屋修好了,我们同一个单元的很多业主已经开始装修房屋并入住,房开不交房给我们,原因是当地区政府下面的一个平台公司向法院作为房开商的债权人向当地法院申请房开破产,现在法院指定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人要求我们申报债权,我至今没有申报,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申报后,我们买房的钱(前后合计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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