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曾经对任职打印过一份合同,但是老板拒绝签,原因是事迹不成熟(2005年6月份)。——我想问:我如果现在辞职算不算毁约?2、老板扣我五百元的押金,我知道从劳动法上看是违法的。——我想问:我如何能
更新时间:2006-04-03 17:20:43
问题描述:
本与我们商定的不一样,2005年12月份,因为双方不能就工作内容再次达成共识,我有半个月的时间没有上班,经过多次协商,我们初步达成意想,先做事,过完年后,再协商,现在由于和老板还是在管理和经营等各方面存在偏差,故,我不想再继续做下去,想辞职。(期间,老板扣押我五百元现金作为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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