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发回重审有必要请个好律师吗?2."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本案的正确判决"是什么意思呢,我门输在那里,是不是因为对方在中院找的关系?3.对发回重审的案件我应该做那些准备?4.如果
更新时间:2006-04-01 00:26:37
问题描述:
2005年6月我父亲被摩托车撞倒当场死亡,而交警队认为摩托车是因为躲避堆在路上的石子才撞上人的,所以责任认定是这样的:我父亲负同等责任,肇事者和堆石子的那方分别负次要责任.经交警队调解我方和肇事者达成协议,赔偿67000元.与堆石子的一方没达成协议,我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经一审判决,判堆石子的一方赔偿33000元.堆石子的一方进行上诉.2005年7月1日开庭.2005年9月20日二审的判决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本案的正确判决.所以发回重审. 2006年3月28日我收到二审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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